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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:被迫辞职的工人也可以要求2N赔偿!
作者:bet356亚洲版本体育 发布时间:2025-10-29 11:03
作者:周军律师,如果您需要帮助,请关注我们,我会私信回复您。法律规定,除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(协商解除劳动合同)、第三十九条(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)、第四十条(无过错解雇)、第四十一条(经济消失)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,其他原因均可涉嫌“违法终止行为”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法律还规定,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只能向N人支付赔偿金。有的单位利用法律漏洞低价报价,或者不支付劳动者工资。用人单位非主动(非法)解除劳动合同,而是拖欠工资、克扣工资、强制加班等强制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。那么,什么情况下,辞职的员工也可以被强制要求2N赔偿呢?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,2020年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,强制劳动者终止劳动报酬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暴力和超额赔偿,并可以支付:(二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苏维多劳动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;(二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; (三)无故克扣、拖欠劳动者工资的; (四)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; (五)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。即法律支持,如果员工因上述情况被迫辞职,可以要求2N来自雇主的补偿。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五条还规定,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、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:劳动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须补足差额;如果逾期付款,雇主必须被责令支付应付金额的 50% 至 100%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标准附加补偿: 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国家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; (二)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; (三)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; (四)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报酬的。如果单位有上述情况,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1.5N或2N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周军律师提醒,劳动法特别是2020年的新司法解释,大大完善了被迫辞职的劳动者的赔偿标准和救济渠道,堵塞了法律漏洞,明确了单位采用其他手段强迫劳动者辞职的2N赔偿标准。遇到相关问题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寻求有效的法律援助,以免失去维权机会。普及法律知识,帮助您维护权益。点赞关注积分享受,让您的亲友得到法律保护!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)由自媒体平台“网易号”用户上传发布。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愤怒的服务。 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,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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